民间收养上不了户怎么办律师

解析:
关于收养孩子方面的规定,应当向县市级或更高等级别的政府民政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一旦收养关系得到法律认可之后,地方公安机关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被收养者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在此过程中,应向相关部门提交以下必备材料:
首先,收养人的户籍证明以及个人身份证件;
其次,由收养人所在的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社区(村)委员会出具的,涉及到收养人婚姻状况、是否存在子女抚养问题以及收养人教育和抚养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说明;
最后,还需要由县级及以上级别的医疗机构开具的未患有目前医学界普遍认为不应收养子女的健康状况鉴定证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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