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流程是什么律师

解析:
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社会团体若对于行政复议裁决结果持有异议,可自收到复议裁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
在向法院递交诉讼状时,应依照被告方的人数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
倘若确因客观原因无法亲自撰写起诉状,亦可采取口头形式进行诉讼申诉,但须取得人民法院记录在案的笔录,并附上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同时将相关情况告知被告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注意: 本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发邮件到邮箱shanchuwenzhang@foxmail.com,工作时间一小时内删除
上一篇:帮老板卸冻货被抓了怎么办
下一篇: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