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手腕骨折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律师

解析:
通常情况下,伤残鉴定是在患者病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或者在完成出院手续之后,且病情已经趋于稳定之时进行。
按照中国卫生行业标准《人身损害致残程度分级》的相关规定,此类评估需要在原始伤害及其确切关联的并发症经过完整治疗和康复训练,并达到临床治疗预期效果的稳定状态下进行。
更具体地说,鉴定的执行时间必须在患者原始伤害及其确切有关并发症的治疗全部完成,且临床治疗效果已经稳定的情况下实施,同时要确保患者的组织器官结构的破坏及功能障碍已经无法通过进一步的治疗来恢复。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四条,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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