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法律调整解析:假如意外遭受伤害,却未在第一时间接受医疗救治或者在诊疗过程中不遵从医嘱,极有可能对最终实际应获赔偿产生不利影响。作为受害方,当事人当采取合理之手段及应对策略,预防或缩小损失规模,否则很有可能被裁定为部分乃至全责方。除此以外,若在治疗期间未能严格遵循医生的指导意见,从而导致伤情恶化或对治疗效果产生不良影响,那么所能获得之赔偿额亦将面临相应扣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